好一阵子了,开窍似的,决定不再坚持。
那天写下的心情、傻傻的不敢披露的心情,想在这个一直逃避面对课业和现实的夜晚,还它一个部落格的位子。
12月25日 星期日 天气晴&雨
有些话,现在非说不可,不说会开心到爆。
有些话,现在非记录不可,不记录怕会把那些唯美的细节忘掉。
今天去大山脚找阿某一起过圣诞。圣诞,也就是耶稣诞生的日子。我不是基督教徒,阿某是。可是那并不是什么问题。陪他一起去他教会的庆祝,竟然给我看到他打瞌睡的样子,头像钓鱼一样,时上时下,我没有叫醒他,只是用眼角小心的瞄了几下。好可爱。
我喜欢很多今天发生的事。
我喜欢阿某带我逛他的学校USM,虽然我看了还是不会知道怎么走,可是我看到了他渡过大学生涯的地方,虽然那里不会有我的影子。可是很喜欢他愿意和我分享关于他的生活。
我喜欢阿某把我带回家,虽然有点尴尬第一次这样见他的家人,可是我还是很开心。我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都常带朋友回家,但我希望不是,这样我会觉得我对他有那么一点特别。虽然他的父母都没问我名字,可是Aunty知道我喜欢喝Umbala酸梅,知道我喜欢太平,知道我爸爸开餐厅… 那么就只能说明,其实阿某是有提到我的。Omona。我好开心啊。
我喜欢阿某带我参观他家的森林。虽然这举动不怎样,我却觉得很开心,因为感觉他想让我更了解他的世界一点,包括他家的一草一木。
我喜欢阿某有一次默默地走在马路外边,因为车多。这样的小动作,或许是我多想,或许真的是他的细心,可是我就是很爽。
我喜欢阿某默默地撑开伞然后走在我旁边为我遮太阳,虽然我很多时候其实都没有遮到。可是这样的举动,虽然有点好笑一个男生撑伞遮太阳,不过那一小段路,我多希望可以没有尽头,就这样一直有点害羞,有点尴尬的一起走,一直走… 如果我更勇敢一点,更靠近他一点点,会更好… 哈哈。原来小说里看到的希望路会没有尽头,是真有其事。
我喜欢看阿某突然笑开了的样子,因为不常见,那种像我去年第一次出现在他Christmas表演时的笑,露出两颗兔牙。
我喜欢我们因为掉了车钥匙而遇见阿某的朋友,看见真人版的Facebook照片里的人,感觉我更进入阿某的圈子。只是阿某都没有介绍我是谁,如果他能介绍我的名字的话,我会更开心。可是还是庆幸。
我喜欢我勇敢的送出我用心做的圣诞卡和pasar malam买的椰壳手环。虽然不知道阿某会不会戴,会不会喜欢,可是我用心做的时候,想到是送给阿某的时候,心里就莫名的开心。好希望下次再见到他时,他会戴着那手环。Oops,希望穿的下。哈哈。
另外,这个说不上喜欢,可是好像不小心把伤风传给了阿某,因为把吃不完的板面给了他吃。Oops。呵呵。
阿某他很完美吗。没有啊。可是就是连他的迟到,忽冷忽热,统统在见到面时我都会忘掉,剩下心在怦怦跳。我为什么每次和他一起吃东西都很慢,就是因为太紧张。即使喝的是没有味道又难喝的罗汉果,和阿某喝就很开心。哈哈哈。
最后!我很很很开心我们还会有下一次的见面!因为我勇敢的sms他,“Next time can we climb hill and eat shaved ice? =目” – yan“Okayy” – 阿某 很快的就回来sms。忍住。我忍住不再回了,可是心里根本就是在乱跳,开心到爆。虽然不知道Next time是几时,可是至少阿某说好。
好。-2016-欣 =))))))))
=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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